黑心水產行!工業用鹽浸泡海鮮遭南檢查獲

▲祥鴻水產行以工業用鹽混合碳酸氫鈉、多磷酸鈉等添加物製成溶液後,用以泡製蝦仁、蛤蜊等生鮮食品,遭南檢查獲。(圖/記者陳聖璋翻攝)
▲祥鴻水產行以工業用鹽混合碳酸氫鈉、多磷酸鈉等添加物製成溶液後,用以泡製蝦仁、蛤蜊等生鮮食品,遭南檢查獲。(圖/記者陳聖璋翻攝)

記者陳聖璋 / 台南報導

台南地檢署獲報,指台南市某大型傳統市場內,疑有不肖業者以違法添加物浸泡海鮮等食品後再販賣,檢察官日前查獲祥鴻水產行以低價工業用鹽混合碳酸氫鈉、多磷酸鈉等添加物做溶液泡製蝦仁、蛤蜊等生鮮食物出售,不法獲利近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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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檢檢察官黃銘瑩日前指揮檢察事務官、台南市調查處、南市警善化分局,並會同食品藥物管理署、台南市衛生局、南區國稅局等單位,針對祥鴻水產行設於永康區之廠庫、攤位及負責人之住家等5處,進行同步搜索、稽查。

▲當場查獲用工業用鹽混合前開添加物浸泡,尚未出貨之蝦仁。(圖/記者陳聖璋翻攝)
▲當場查獲用工業用鹽混合前開添加物浸泡,尚未出貨之蝦仁。(圖/記者陳聖璋翻攝)
辦案人員當場查獲祥鴻水產行以低價之工業用鹽混合碳酸氫鈉、多磷酸鈉等添加物製成溶液後,用以泡製蝦仁、蛤蜊等生鮮食品,嗣再販賣予其他攤商、餐飲業者及傳統市場之不特定消費者,該水產行自107年11月設立登記,每月營業額約4至6萬元,估計不法獲利近百萬元。

南檢表示,因工業用鹽一般只做洗滌鍋爐、製作皮革、漂染布料及製造鹽酸等原料用途,且碳酸氫鈉、多磷酸鈉等添加物僅限於食品製造或加工必須時使用,不得使用於以生鮮型態販售之產品,如長期食用浸泡前開溶液之生鮮產品恐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

▲辦案人員在祥鴻水產查扣工業用鹽。(圖/記者陳聖璋翻攝)
▲辦案人員在祥鴻水產查扣工業用鹽。(圖/記者陳聖璋翻攝)
現場除查扣工業用鹽8包(每包約50公斤)、含碳酸氫鈉、多磷酸鈉之添加物共11包(每包約25公斤)外,並封存已用工業用鹽混合前開添加物浸泡尚未出貨之蝦仁55箱,且逐一採樣。

本案經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罪嫌傳喚祥鴻水產行洪姓負責人及所屬員工共4人,訊後洪姓負責人以新台幣20萬元交保,餘均飭回。南檢將會同食品藥物管理署、台南市衛生局持續就進出貨單釐清下游追查流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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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