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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委會指出,政府並未開放中國大陸OTT(over-the-top media services,網路串流媒體服務)TV來台投資,但仍有陸方OTT TV業者透過迂迴方式,委由台灣業者代為經銷,並在台從事刊登廣告、招收會員等業務推廣活動。
陸委會表示,因此,政府修法以有效遏阻陸方OTTTV在台違法落地,匡正巿場秩序,同時提升台灣網路視聽服務內容的製播能量及競爭力。
陸委會強調,政府在控管風險的前提下,積極維護兩岸經貿交流合作及發展,今年1至7月兩岸貿易成長即為明證,陸方指控脫鉤,明顯昧於事實。
陸委會並表示,去年以來,陸方片面停止陸客來台自由行,並為兩岸經貿交流設置政治前提,是誰傷害兩岸人民福祉,是誰因政治因素迫兩岸脫鉤,人民的眼睛雪亮,自有公評。
經濟部18日正式預告「在台灣地區從事商業行為禁止事項項目表」,把代理或經銷中國OTT及相關商業服務納入禁止範圍,預告期滿後,將在9月3日正式上路。
中國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發言人馬曉光今天表示,阻撓陸資赴台投資、禁止台灣業者與大陸相關企業合作是在製造兩岸「脫鉤」,相關作為無法改變兩岸經濟社會融合發展的大勢,只會壓縮台灣的發展空間,斷送台灣的發展機遇,損害台灣民眾的利益福祉。(編輯:周慧盈)109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