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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強調,香港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
聲明指出,對香港司法和法律制度作出以偏概全的攻擊及毫無根據的指責,完全漠視案件的事實和情況,既不恰當也不理智;若企圖藉此等言論對香港的司法和法律制度施加不當影響,只會徒勞無功。
黃之鋒、眾志前主席林朗彥和成員周庭因為觸犯煽動他人進行非法集結等罪,昨天被地方法庭判處入獄7個月至13個半月不等,事件受到部分歐美國家關注,指是「政治打壓」。(編輯:沈朋達)109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