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因詐騙案保釋被駁遭羈押 案件明年4月審理

▲香港壹傳媒集團主席黎智英被警方以詐騙罪起訴, 3 日早上出庭應訊,法官將案件延後至明年4月16日審訊,黎智英未能獲准交保外出,被警方即時扣押。資料照。(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香港壹傳媒集團主席黎智英被警方以詐騙罪起訴, 3 日早上出庭應訊,法官將案件延後至明年4月16日審訊,黎智英未能獲准交保外出,被警方即時扣押。資料照。(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3日電)香港壹傳媒集團主席黎智英被警方以詐騙罪起訴,他與集團兩名董事今早出庭應訊,法官將案件延後至明年4月16日審訊,黎智英未能獲准交保外出,被警方即時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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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今早與同為壹傳媒董事的周達權及黃偉強由警車押送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3人被警方起訴一項詐騙罪。

綜合電子媒體的法庭消息,法院將案件延後至明年4月16日審訊,裁判官接納控方對黎智英有潛逃風險的指控,拒絕他交保外出,即時扣押,其餘兩人則獲准交保外出。

3人被控於2016年6月至今年5月,欺騙和隱瞞科技園公司,沒有按照租約條款使用將軍澳工業邨駿盈街8號(蘋果日報所在地)的處所,讓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力高顧問有限公司從中獲利,又或導致科技園公司蒙受不利。

目前壹傳媒和蘋果日報所使用的場地屬於工業用地,之前警方收到舉報,指有人在蘋果日報所在地開設其他用途的公司,違反用地規定。

至於黎智英涉嫌觸犯港區維護國家安全法,以及涉嫌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和煽動罪,警方指國安處仍在調查中。

今年8月,警方拘捕了黎智英及其兩名兒子和壹傳媒多名高層,罪名涉及詐欺和違反港區國安法,他們之後交保外出,但要按時到警署報到。

黎智英昨天到警署報到後,被通宵扣押。(編輯:沈朋達)109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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