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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電子媒體的法庭消息,法院將案件延後至明年4月16日審訊,裁判官接納控方對黎智英有潛逃風險的指控,拒絕他交保外出,即時扣押,其餘兩人則獲准交保外出。
3人被控於2016年6月至今年5月,欺騙和隱瞞科技園公司,沒有按照租約條款使用將軍澳工業邨駿盈街8號(蘋果日報所在地)的處所,讓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力高顧問有限公司從中獲利,又或導致科技園公司蒙受不利。
目前壹傳媒和蘋果日報所使用的場地屬於工業用地,之前警方收到舉報,指有人在蘋果日報所在地開設其他用途的公司,違反用地規定。
至於黎智英涉嫌觸犯港區維護國家安全法,以及涉嫌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和煽動罪,警方指國安處仍在調查中。
今年8月,警方拘捕了黎智英及其兩名兒子和壹傳媒多名高層,罪名涉及詐欺和違反港區國安法,他們之後交保外出,但要按時到警署報到。
黎智英昨天到警署報到後,被通宵扣押。(編輯:沈朋達)109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