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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中國水利專家王維洛接受《希望之聲》訪問時評論,中共當局從 1993 年開始、並打算持續到 2025 年,從電費中向老百姓徵收的特種稅「三峽工程建設基金」目的實際上是為了升官發財,是掌權者的「斂財機」。1992 年中國國務院副總理鄒家華承諾,三峽工程發電後的建設資金相當部分可以靠發電收入自籌,需要籌募的款項是投資額的一半,而 2009 年三峽大壩的發電機已經「全數安裝」照理來說應該可以自負盈虧了。
然而,王維洛表示,從 1992 年開始中國老百姓就爲三峽工程繳納一種特種「三峽工程建設基金」一直交到 2009 年年底。可是從 2010 年開始,「三峽工程建設基金」改名爲「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換了一個名目又繼續收取十年。至 2014 年,根據網路上公開資料,三峽工程至少書取了 5000 億人民幣的資金。
王維洛指出,2019 年,國務院決定延長收取「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6 年至 2025 年 12 月底。王維洛批評,「三峽工程建設基金」不用支付利息、不用還本是名符其實的斂財機器。他發現,2012 年年底,國家審計署在報告中,對三峽工程的發電收入以及葛洲壩電站的發電收入隻字未提,質疑三峽工程發電的巨量收入的錢還不知去向。
王維洛認爲,既然現在三峽工程通過了全面驗收,就應該立即停止徵收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並將收取的「三峽工程建設基金」和「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連本代利返還民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