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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案涉台部分包含對台軍售、建議建立台美醫療安全夥伴關係等,同時確定建立太平洋威懾倡議( Pacific Deterrence Initiative )的新計劃,以強化美國在印太區域的攻防能力,並制定多項條款以制止中國的惡意行為,如取得敏感的國防知識產權權及數據、要求中方公開在美經營的軍事企業、禁向香港警察出口管制國防物品和軍需品等。
接下來,法案將送交川普簽署,他將有 10 天的時間決定要不要動用否決權,或是讓法案自動生效。不過,由於不滿法案部分內容,如沒有廢除《通訊傳播正當行為法》( Communications Decency Act )第 230 款給予社交媒體公司的責任保護傘等,川普先前已揚言要否決該法案。
根據美國憲法規定,若總統行使否決權退回法案,而參眾兩院經重新表決後,均以 2/3 的絕對多數通過法案的話,就得以推翻總統的否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