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憲論壇/門檻下修 陳柏翰主張「立委選制要一併討論」

▲國民黨青年團總團長陳柏翰表態,贊成修憲公民複決門檻下修,至於立法院表決部分,主張要連立委選制一併討論。(圖/記者朱永強攝)
▲國民黨青年團總團長陳柏翰表態,贊成修憲公民複決門檻下修,至於立法院表決部分,主張要連立委選制一併討論。(圖/記者朱永強攝)

記者顏真真/台北報導

立法院成立修憲委員會,啟動修憲工程,但中華民國憲法至今經過7次修憲,在第7次修憲調高了修憲門檻,要修憲得先降低修憲兩大門檻,包括要先經院立法院四分之三立委出席與表決通過,成案後再經由選舉人總額過半同意的公民複決。國民黨青年團總團長陳柏翰接受《NOWnews 今日新聞》採訪時,主張公民複決門檻降至50%的投票率,並採多數決。至於立委表決門檻這部分,要下修也可以,但他認為要連立委選制一起討論,可學習德國聯立制度,讓立委席次率與得票率完美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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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柏翰表示,修憲門檻下修有兩面向,第一就是立法院的第一階段表決,再來是公民複決,其中公民複決部分,「我支持下修!」現在門檻是要全體民意過半表態,才能做最後修憲確認,他覺得「這制度是滿不合理的」,因為我國自有選舉以來,最高民意表態就80%左右,如2000年及2004年總統大選投票率達80%,其他大部分是66%至76%左右,一定有些人在國外,不然就是已午履行投票權利,比如超過8、90歲的人,如果還假設全體民意都可投票是滿不合理的,因此他主張至少在修憲公民複決門檻這部分必須調降,調降到只有50%的投票率,並採多數決,就可通過複決。

在第一階段的立委院表決部分,雖然現在滿多政黨及公民團體主張從四分之三下修至三分之二,但陳柏翰表態:「我對這議題現在處於較反對態度。」憲法本身有它的最高原則及代表共同體,即全民意識的展現,不太能夠用一般表決的理論,也就是只要是多數就可通過,修憲必須比較嚴謹一點,還要搭配立法院每個席次背後代表的民意,目前我國立委選制是採並立制,有些政黨特別是最大黨,席次有時會被過度張顯。

他進一步指出,當年在修改立委選制時有點殘暴,從225席砍半變113席,過程中沒好好討論一個委員該如何代表民意,導致後面學日本並立制,反而導致有些政黨聲音被擴張,整體民意無法與立委席次符合的狀態。

以目前狀況來看,陳柏翰提到,民進黨的區域立委政黨得票率雖有50%多,但在立法院立委席次達逾60%,甚至2008年那年國民黨拿到近6成選票,席次因選制關係被擴張到7、80%以上,立法院某種程度無法完全符合社會民意展現,這也是為什麼要用較高門檻 ,希望修憲必須真的是所有政黨的共識,所以「基本上,我是不太贊成四分之三下修到三分之二。」

當然,如果真的要下修也可以,陳柏翰認為要有附帶條件,即「必須要連著立委選制一起討論」,比如可以學習德國的聯立制度,某種程度上能夠把席次與得票率完美結合的制度。雖然很多人會拿美國、韓國及日本等言金些民主表現較先進國家做比對,主張這些國會門檻都是三分之二,但他提醒,這只看到他們單一國會門檻 ,不要忘了美國除要參、眾兩院都要三分之二贊成,最後還要經過四分之三州議會同意,門檻比我國高很多。

日本雖然也是三分之二,但也要參、眾兩院都達三分之二,可能在眾議院因並立制,只要執政黨可以掌控,某種程度可以決定在眾議院的表決,但在參議院席次比例就沒這麼高,執政黨約50%左右,所以設更高門檻三分之二,意謂不要讓單一政黨控制國家憲政發展。

陳柏翰覺得我國立委選制應該學習德國聯立制度,特別是我國選制未改前,我國政黨算是較偏向多黨生態,即便某種程度也可在立法院拿到10%席次,但改並立制,即便在政黨拿到7%、10%選票,最後換算下來可能只有3、5席次立委,「目前我們的選制抹滅掉小黨的民意」,所以,陳柏翰主張學習德國聯立制,透過最後政黨票比例進行換算,政黨票拿多少占比的選票,就可以拿到多少席次。

陳柏翰也再次強調,除公民權、修憲門檻下修之外,立委選制也是非常需要做調整,尤其這次很難得十幾年沒討論修憲議題,應該在一併將立委選制拿出來做討論,即便他認為成功機率可能不大,因為某些政黨還是會有些擔憂,但對於修憲每個政黨都要很用心去努力去推動,讓支持者或中間選民也好,願意為國家憲政調整做表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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