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憲論壇/廢考監勢在必行?台大學生會長:提升政府效能

▲台大學生會會長楊子昂指出,考試院和監察院有其功能性,但以「院」層級設置太過不必要。(圖/記者葉政勳攝)
▲台大學生會會長楊子昂指出,考試院和監察院有其功能性,但以「院」層級設置太過不必要。(圖/記者葉政勳攝)

記者黃仁杰/台北報導

台灣即將迎來修憲時刻,其中,考試院與監察院的存廢也是此次重點。《NOWnews今日新聞》將於12月10日舉辦修憲論壇,以青年學子為主體勾勒出台灣的憲法樣貌,與談人之一、台大學生會會長楊子昂指出,考試院和監察院有其功能性,但以「院」層級設置太過不必要,改變政府體制也能確保人事和經費運用效能更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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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廢考監,主要就是在談政府設計到底是要維持五權分立或三權分立,楊子昂認為:「我們獨立了監察和考試,但政府運行了那麼久,大家逐漸發現監察院和考試院在人事和經費上可能不必要以『院』級設置,放在其他院之下可能也可以達到同樣效果,在討論廢考監的時候我們思考的是,如何讓政府運作起來更有效率,不會讓人事和經費被浪費。」

考試院的功能是負責所有政府公職考試,但在編制上可能隸屬於行政院下的一個部會負責即可,例如將人事行政總處擴編,納入處理,「其實考試委員也只有9個人,業務量其實沒有需要一個院來承接,但是撥給它的經費還是給到院級別的資金。」

監察院主要檢討的是是否具有實質制衡的效果,監察委員通常是由執政黨提名,都會被批評「球員兼裁判」,另外則是,「就算出了監察報告,那對於該機關或是當事人有沒有實際制衡的效果在過去也是被檢討的!」

對於民間有部分人士認為應改隸監察院為「人權院」,處理人權相關事務,楊子昂則持反對意見,「我不覺得把人權放進人權體制是合適的做法。」她說明,當國家把人權、權利納入到政府的治理體制內,換句話說就是透個權力來治理大家,以學生權利舉例,現行是透過學生自治的體制運行,但這樣的運作模式,造成學生在爭取權利的時候,必須透過提案這樣僵化的模式運作,「但是人民或學生爭取權利應該要有更多元的方式和溝通,因此把人權放入政府機關內是否對於促進人權有幫助,其實是有疑慮的。」

楊子昂提到,普遍來說可能只有有政治、法律的學生比較關注修憲議題,但不要忘記修憲或是制憲,都必須經過公民複決門檻,全國人民必須共同參與才能達成,但台灣的人民是否準備好,有認知到憲法對於我們的意義是什麼,目前的狀況下進入討論是否最後又陷入到不同政黨之間的操作,是現在該積極面對的。

「台灣經歷過威權戒嚴時期,根深至各級學校內的,像是教官和課外活動組的編制,都是那個時候留下的產物。」學生要爭取制服、辦報、髮禁等,「學校到底有沒有意識說,制定法規規範學生是需要有公信力的,必須要有法源依據,但現在的狀況通常是學校制定了法規學生花很多力氣去抗爭。」但學校有義務說明為何制定規定,也要符合比例原則,從此可知,台灣的民主法治教育還有待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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