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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備指揮部今(23)日回覆表示,A男召員於今年11月9日向立法院羅委員反映,11月2日至6日期間,接受「博愛甲字第251706號」教育召集,遭鄰員以不雅言詞及動作騷擾。本部獲報後,立即與當事人聯繫,並訪談相關幹部,瞭解A男於召訓期間並未向單位幹部及透過結訓座談反映,解召後才向羅美玲委員申訴,致單位無法於第一時間處置。本部已向羅委員說明,全案尊重當事人意願,協助循性騷擾事件處理或法律告訴等程序管道處置。
後備指揮部強調,教育召集期間,將於軍法紀宣教課程內,導入「性騷擾防治法」及「國軍人員性騷擾處理及性侵害預防實施規定」等法規,強化後備教育召集性騷擾宣導及防制工作,杜絕類案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