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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文智表示,法務部稱這屬於憲法保障人民言論自由範疇,禁止人民懸掛與展示,違背憲法的精神,可以理解。但政府面對此事,不能束手無策。
姚文智主張,這件事的處理,應從修「國徽國旗法」來著手。基於「對等尊嚴」,若有其他國家以不友善、甚至是敵對的態度,禁止或限制我國國旗在其國境內懸掛、張揚或使用,我方就可加以限制。
姚文智說,他已草擬提案修《中華民國國徽國旗法》,增列第15條之1「遇有外國政府禁止或限制我國國旗在其國境內使用者,基於對等尊嚴原則,應限制該國國旗不得於我國國境內使用。其辦法另訂之。」
姚文智表示,「這樣做,法務部不能再打臉了吧?而五星旗的問題,也可迎刃而解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