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參與刑事審判制度」上路 國民法官能審又能判

▲獲選為國民法官者,可享有公假以及車馬費補貼,個人身分也不會外洩。(圖/司法院提供)
▲獲選為國民法官者,可享有公假以及車馬費補貼,個人身分也不會外洩。(圖/司法院提供)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司法院提出的「國民參與刑事審判制度草案」,經司法院與行政院共同會銜送請立法院審議,將是國內司法制度的重大變革。待完成立法正式上路,未來不具法律專業的國民也可以參與刑事案件審判,增進司法與社會對話,提升民眾對司法信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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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開庭時,除6名國民法官,還會有3位職業法官一同審理案件。(圖/司法院提供)

現今全球許多法制先進國家都有採用國民參與刑事審判制度,希望讓非法律專業的一般國民加入審判,參與聽訟、問案以及判決形成的過程,讓司法審判更加透明。

▲素人參與審判不需要擔心法律專業術語太艱澀無法融入。(圖/司法院提供)

由來自不同社會階層或是出身背景的國民參與審判,可以直接提供自身生活經驗、法律感情及價值觀,讓法院判斷的視角與內涵更豐富,也讓司法與外界獲得對話交流的機會。

▲透過國民法官與職業法官共同討論參與審判,可讓案件審理更加周全。(圖/司法院提供)

觀察目前主要國家的司法制度,將國民意見納入刑事審判在世界上許多國家都有,主要分為「參審制」和「陪審制」,而台灣的「國民參與刑事審判」制度則融合兩者優點,國民法官可完全參與,決定被告刑度。

▲依規畫,未來國民法官除了可裁判被告是否有罪,還能決定刑度。(圖/司法院提供)

根據規畫,「國民參與刑事審判」制度在選任國民法官人選部分,參考「陪審制」設計,逐案隨機抽選參與審判的國民,確保來自社會各階層的廣泛參與;審理方式則是參考「參審制」,由國民與法官共同審理,以多數決方式做出裁判,並須附上理由,交由全民監督。

▲對於判決形成方式,國內制度參考「參審制」設計,須公布判決理由,交由全民監督。(圖/司法院提供)

▲透過國民法官完整參與整場審判,可增進人民對司法信任與透明。(圖/司法院提供)

由於目前規畫的「國民參與刑事審判」制度,可讓國民全程參與認定罪責與重大案件的量刑程序,更能使個案判斷納入國民正當法律感情、真正實現國民深度參與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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