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審散布災害假新聞害死人 最重可判無期徒刑

已故駐大阪辦事處長蘇啟誠。(圖/翻攝蘇啟誠臉書)
已故駐大阪辦事處長蘇啟誠。(圖/翻攝蘇啟誠臉書)

編輯中心 / 綜合報導

駐日代表大阪辦事處前處長蘇啟誠去年 9 月受到假新聞影響而輕生,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 13 )日下午初審通過災害防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若明知為災害不實訊息卻仍散播,致人於死者,最重可處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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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委員會初審通過過災害防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包括明知災害不實訊息,卻通報消防或警察單位者,可處新台幣 30 萬以上 50 萬元以下罰金:散播有關災害的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100 萬元以下罰金;若致人於死,則無期徒刑或 7 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 3 年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

蘇啟誠去年 9 月因為假新聞影響而輕生,日本放送協會以「假新聞害死外交官」專題做報導;為了防治假消息,行政院去年底也通過包含《災害防救法》在內的 7 項修正草案。

▲去年日本關西國際機場風災的假新聞,使大阪辦事處前處長蘇啟誠自殺。(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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