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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依地方制度法第82條及內政部94年6月1日台內民字第0940005080號函釋:「按地方制度法第82條第2項規定,鄉(鎭、市)長停職者,由縣政府派員代理 ,…」決定選派「對地方事務嫻熟及具有相當聲望的張順朋女士代理鎮長」,以延續地方政務之推動。
縣府指出,張順朋現年59歲,具有企業主管之經歷外,並擔任新竹縣議會議員助理多年,及擔任新竹縣青溪婦女協會第四屆理事長、新竹縣婦女社團領導人第19屆召集人、竹東鎮青溪婦女會第四屆理事長、竹東鎮婦聯同心會第四屆理事長等經歷,具有相當領導與行政經驗,對竹東鎮事務相當熟稔。
基於鎮務延續考量,縣府決定請張順朋擔任代理鎮長,表示竹東鎮近期包括仁愛多目標立體停車場計畫、信義立體停車場、竹東客家音樂村、竹東之心中興河道水岸及城鎮步行空間等多項前瞻重大建設計畫需要延續推動,且該等計畫影響竹東鎮未來發展甚鉅,自須由適當人選代理竹東鎮長。
但是此項人事案在地方上卻出現不同聲音,認為雖然一切依法,但是社會觀感不佳,「哪有先生涉案停職,將職務交給妻子的道理?」、「難道是給羅鎮長的安慰獎?」據了解在明日的交接典禮上,將會有更多抗議聲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