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野共識修憲下修投票年齡 藍委憂:公民複決不會過

▲「啟動憲改工程,18歲公民權入憲」座談會。(圖/記者葉政勳攝 , 2020.03.17)
▲「啟動憲改工程,18歲公民權入憲」座談會。(圖/記者葉政勳攝 , 2020.03.17)

記者吳承翰、葉政勳 / 台北報導

投票年齡從20歲下修至18歲在第十屆立法院成為朝野間的共識,今(17)日民進黨團書記長鍾佳濱邀集朝野各黨團幹部、立委及民間團體、學生代表開公聽會,台少盟秘書長葉大華建議應參採兩階段修憲模式,以18歲公民參政權修憲案單獨成案,或搭配降低修憲門檻,並最快在2021年全國公投日交付公投複決,她也呼籲國會應儘速啟動組成「修憲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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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記者會中不分朝野皆對下修投票年齡表達支持,與會的有國民黨團總召林為洲、時代力量黨團總召邱顯智、台灣民眾黨立委蔡壁如、台灣民眾黨立委邱臣遠、無黨籍立委林昶佐、民進黨立委賴品妤、民進黨立委范雲、台少盟秘書長葉大華及學生代表。

今年僅28歲、目前是立法院最年輕的立委賴品妤指出,社會各界對下修投票年齡的疑慮,在於認為年輕人「思想不夠成熟」,但賴指出,若真的有個成熟度檢測,拿去測現在有投票權的這批人也相去不遠,「不該用這種難以測量的東西,而是檢視權利義務,18歲到20歲,權利義務不同,18歲可結婚、服兵役,卻不能投票。」

立委林昶佐拿出他兩次立委選舉中在地方看到的狀況,最容易被假消息、模稜兩可的資訊欺騙的,往往都是年長者,且每當社會出現新的資訊平台,走在尖端的都是年輕人,但這批走在社會尖端的人卻不具備投票權。

立委邱顯智指出,現在台灣討論投票年齡下修到18歲,這對歐美先進民主國家來說是1970年代就完成的工程,甚至像奧地利、古巴、瓜地馬拉等國,16歲就能投票,台灣民主自由風氣比這些國家更甚,投票門檻卻更高。

國民黨立委林為洲則對於修憲能否成案表達擔憂,他指出即便在立法院朝野達成共識,修憲最後交付公民複決前,恐遭到投票人數過低、過不了門檻的處境,他認為修憲時也應該下修投票門檻,「公民複決沒跟大選綁在一起,在8月第四個禮拜六,8月沒有大選,所以大家要面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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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