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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議員認為50歲以上道安宣傳應該以電視電台為主,鄭照新反駁,行政院對網路宣傳的預算逐年增加,顯示網路媒體的重要性與日俱增,議員認為50歲以上民眾較不使用新媒體是錯誤的刻板印象,也是對市民的生活型態缺乏正確認識。
鄭照新也強調,「109年市政行銷暨道路交通安全網路媒體宣傳案」採公開招標方式,複數決標予6家廠商,所有程序均依據政府採購法及預算相關規定辦理,規劃配合市府重大政策、亮點活動及交通安全等議題進行網路宣導,年度計有6次主題,其中1次為配合交通安全議題進行宣導,符合預算使用比例原則。
新聞局說明,有關汽車燃料使用費,是由交通部依據「汽車燃料使用費徵收及分配辦法」統籌分配,再由市府分配予各局處使用,其中新聞局106-109年分配之汽燃費均為15,784,000元。
至於在交通安全宣導方面,針對高雄市交通特性,除運用網路通路,新聞局並持續運用各種管道,包括廣播、有線電視跑馬、臉書及Line刊播各式宣導標語及訊息,同時在民眾日常隨處可見的戶外大型帆布、公車候車亭、公車車體、平面刊登廣告,並將拍攝宣導短片,於全國及地方電視媒體、高捷及便利商店多媒體電視、網路影音頻道等播送,且不定期結合各局處大型活動、民間團體活動,舉辦現場交通安全有獎徵答活動,達到全面宣導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