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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捷運1280月票方案兩年前正式宣布上路時,就是打著「吃到飽」的口號向民眾宣傳,方案也載明「於票卡有效期間內可『不限次數』搭乘臺北捷運、淡海輕軌、臺北市聯營公車及新北市市區公車」。若真有民眾每月車資能搭到上萬元,照規定來講並沒有任何問題。原因在於北捷所公布的定期票使用須知中,僅表明一卡一人使用,並未規定民眾每月車資「不能高於多少限制」,也未有所謂「不合理使用的規範」。
換言之,若真如同柯文哲所說的,有民眾用1280月票搭乘捷運「送快遞」好了,只要不違反一卡一人使用原則,他仍舊合乎規範。不過現在柯文哲卻要求交通局調查該案的搭乘軌跡,甚至連局長陳學台都坦言,目前都有針對每月車資超過3000元的案例,分析是否為不正常使用,北市府的種種作為,不免讓人覺得匪夷所思。
坊間許多「吃到飽」餐廳,標榜一定金額內可無限制使用餐點,最多只針對「浪費食物」等相關行為訂定處罰規則,從來沒有吃到飽餐廳怕民眾「吃太多」。不過捷運1280月票方案,顯然已經成為一個特例,不只是每月車資10000元以上的極端案例,甚至連少數車資超過3000元以上的少數狀況,柯文哲與北市交通局,都開始大動作進行軌跡調查,並研擬相關應對措施,不就是擺明著「開吃到飽餐廳卻又怕客人吃太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