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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昶佐質疑,國防部明明有公務信箱,為什麼卻要使用免費信箱?儘管國防部回應說,「免費電子信箱僅用於接受廠商意見之用途,非回復廠商意見之管道,並無涉及機敏性事項」。但難道國防部有清查過多年來的逐筆聯絡記錄?又如何確保廠商不會問及關鍵性機敏問題?
對此,國防部表示,依據「政府採購公告及公報發行辦法」,機關辦理購案招標應提供聯絡人、聯絡電話、傳真號碼及電子郵件信箱,以利民眾反映意見;相關電郵信箱僅用於接收廠商意見,未涉機敏事項。
國防部說,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告的內容均屬公開資訊;考量使用Gmail 、Hotmail等免費信箱有安全疑慮,已全面要求所屬採購單位重新申請國軍公務電子信箱,供對外接洽業務使用。
國防部強調,一向重視資訊安全,未來將嚴格要求所屬單位,各項對外公務聯繫均應使用公務電子信箱,以確保國家安全、避免安全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