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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中表示,台中市提升旅宿業管理成效專業服務案連續三年都由同一廠商得標,但該廠商的專長在環保,唯獨來到台中卻突然轉為從事旅館管理稽查,且一開始就是限制性招標(準用最有利標),108年甚至只需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三年都只有一家廠商前來投標,這其中有什麼「貓膩」?
另外,依據觀光發展條例,觀旅局每年要和都發局等單位進行聯合稽查,但並未見有法源授權觀旅局將稽查業務委託給業者,觀旅局不給資料,還找人問議員要資料做什麼,李中怒而拍桌,向市長提出嚴正抗議,並表示林局長的作為和林佳龍前市長時期的王義川一模一樣,是不是當中又有許多不可告人的事,請市長好好監督檢討。
觀旅局長林筱淇表示,李中議員在7月21日來要資料,於7月29日就已把當時公告上網的邀標書,以及廠商的服務計畫書的重點摘要,全部羅列給他,並沒有不提供資料的問題。
林筱淇強調,觀旅局在稽查非法旅宿,特別是非法的日租套房,連年以來都獲得優等的肯定;李中提到的案子,觀旅局一切都依採購法來辦理,這個標案完全合法,並獲得中央全額補助辦理。對於李中議員有護航業者等,這些完全是沒有的,可能當中有些誤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