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痛陳大法官已淪民進黨附隨組織 7論點認定違憲

▲大法官28日針對黨產條例釋憲結果出爐,全部合憲。國民黨譴責大法官會議已喪失獨立性,淪為民進黨的「附隨組織」。(圖 / 記者陳弘志攝,2020.08.28)
▲大法官28日針對黨產條例釋憲結果出爐,全部合憲。國民黨譴責大法官會議已喪失獨立性,淪為民進黨的「附隨組織」。(圖 / 記者陳弘志攝,2020.08.28)

記者 陳弘志 / 台北報導

大法官今天(28)針對黨產條例釋憲結果出爐,全部合憲。國民黨隨後召開記者會,文傳會主委王育敏譴責大法官會議已經喪失獨立性,因為這些大法官之前都是民進黨在立法院全力護航通過,多人有濃厚的既定政治立場,遺憾已淪為民進黨的「附隨組織」,這是台灣的憲政危機,相信社會自有公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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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提出黨產條例應判違憲的理由:

1.民進黨強勢通過不當黨產處理條例,以「不當」取代「不法」,顯然違反法治國家應有作為。

2.七名北高行政法院法官認為不當黨產處理條例牴觸憲法,秉於憲政良知,才會聲請釋意。

3.不當黨產處理條例是針對國民黨的針對性立法,明顯違反「個案性立法禁止」之原則。

4.不當黨產處理條例對政黨自34年8月15日起取得的財產予以規範,違反法律安定性原則下之不溯及既往及信賴保護原則。

5.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由「一批綠油油的民進黨支持者」擔任委員,超越司法審判程序做出判定,取代法官角色,完全喪失客觀中立原則。

6.這次釋憲案已聲請相關大法官迴避,但都遭駁回,大法官會議未能謹守利益迴避原則。

7.民進黨鬥爭對手與政治清算,國民黨堅持捍衛憲政體制,維護法治正義。

國民黨指出,黨產應屬合法,過去經過行政調查,一切已合乎法令程序。民國90年4月監委黃煌雄提「監察院調查報告」及95年的國有網站資料都顯示,黨產都依當時法令程序辦理。經過司法審理,也已合法處理爭議黨產。

國民黨強調爭訟的黨產案件都已審理定讞或主動撤訟,具疑慮的黨產也都已主動捐贈、回贈、返還或抛棄,且經全代會決議,扣除行政所需捐作公益,例如民國105年全代會決議「除保留必要之辦公室及支付已退休退休金、現職人員之年資結算金,扣除負債後,如有餘額,將全數捐作公益」,因此一切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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