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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該草案所定義之網際網路視聽服務,是如Netflix、Line TV等串流影音平台服務事業,排除以使用者分享為主的社群平台,如Youtube、Facebook等。故將該草案與網路管制畫上等號,實屬誤解。
NCC強調,該草案目前仍在研議中,歷經多次學者專家及產業界諮詢會議,並舉辦兩次公聽會廣徵各界意見。對於該草案如有任何問題,皆可向該會表達意見,避免引起不必要的誤會而造成閱聽大眾誤解。
不過,對於國民黨革實院長羅智強在記者會中點出的網際網路視聽服務強制登記、草案第13條的「帝王查水表條款」,NCC僅表示草案仍在研議中,可以該會表達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