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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白說,姑且不論有那麼點「黑狗偷吃、白狗受罪」換局長的詭異連坐邏輯不說,試問,酒店、夜店業者如果不是「普通人」?難道他們都是阿凡達的外星人嗎?而如果這些業者都是「依法申請且繳稅」的商家,那當初核發、准許相關營業證照的公務單位,豈不也應一起負起連帶保證責任?因為,讓這些所謂「都不是普通人」的人或業者可以「擁有特權」,中央、地方政府又難道都沒有責任?
誠然,筆者當然可以理解衝衝衝想要拚治安的決心與魄力,就像他之前表示,即便是拿掃帚也要決心捍衛國家一樣,唯試問,如果可以將「客人、顧客」的「惹事生非」責任,完全廉價地全轉移給「業者與警察局長」,那閣揆一職也未免太過好做了一點吧?換言之,電火球現時的拚治安言論,豈不就跟蔡總統在面對1124敗選的「不接地氣」邏輯一樣?完全就是因為「人民跟不上『進步價值』」?
準此,套句蘇揆所說,他是「看結果的」,真要解決上述問題,相關業者從源頭開始的「核發營業證照」,乃至其後的相關配套檢核措施,除非衝衝衝要像香港古惑仔的電影一樣,每次業者出事就要自己「找人頭」頂替,否則,真正要讓這些「合法」的特種行業門前「不出事」,最重要的關鍵仍是「主其事」的業管衛生、消防等單位,乃至警方執法時的快速有效威嚇與事後的司法絕對嚴懲。
因而,蘇揆一席「這些都很容易做到」的警方「事前」不必門口站崗、電話查崗,乃至警方要讓「業者『自己』」真正做到不販毒殺人、聚眾鬥毆,也不要把鑰匙交給已經喝酒的乘客等「枝末細節瑣事」的不食人間煙火要求,很顯然的也是「脫離現實」的天龍國官方語言,換言之,筆者真的要建議衝衝衝一下,「解決問題」外,真的不要再說什麼我就讓你不能樂業的「同樣兄弟式語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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