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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貴敏也稱,「科技偵查法」違憲、違法非常明確,當初馬王政爭時,對於「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的部分就一再討論,當時連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等人都被監聽,對於什麼樣的情況可以監聽人民,它的對象、範圍、時間點,在「通保法」裡面都有嚴苛規定。如今法務部卻打著科技偵防的旗子,另訂「科技偵查法」草案放寬,看起來冠冕堂皇,裡面卻充滿暗樁。
李貴敏指出,若「科技偵查法」通過,決定偵查與否的不是法院,而是檢察官及司法警察,讓每個人在檢調面前都赤裸,台灣還是民主國家? 每個人都將活在恐懼當中,回到威權時代的狀態,台灣還是民主自由國家嗎?
民間司改會理事長林永頌說,這個法會讓人覺得民進黨全面執政,是不是也要全面掌控?因為法務部這次的草案規劃,不只侵犯民眾的通訊自由、行動自由甚至集會結社自由都會受到影響。
林永頌也質疑:偵查犯罪行為的界線要很小心,「通保法」有規定,要是涉3年以上刑期者才可以,且要經法院允許,以最小侵害、最低限度為原則,若法務部認為需要處理科技偵查,就應該去修改「通保法」,而不是另立新的「科技偵查法」。
國民黨團書記長林奕華表示,法界對「科技偵查法」有許多公開疑慮,大家擔心的是,該草案授權使用科技監聽,偵查規定過於寬鬆且不明確,會不會讓台灣人權大倒退;呼籲甫成立的國家人權委員會,以及監察院長兼人權委員會主委陳菊,既然陳菊一直希望有院級協商,現在機會來了,國家人權委員會要不要跟立法院來個院級協商。
新聞來源為Newtalk 新頭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