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會清查農保資格引恐慌 立委籲明訂認定辦法

▲ (圖/新頭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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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會日前依審計部要求,發文要各縣市農會清查農民保險資格,若不符合農審辦法,需限期補正資料否則將退保,不過由於政府與民眾對保險資格的認知不同,引發農民強烈不滿。民進黨立委鍾佳濱、賴惠員與郭國文今天共同舉行記者會,要求農委會立法明訂農保資格條件中的農業經營認定辦法,別讓政府的不合理,造成農民的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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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部在2018年調查「農保資格審查及老年農民福利津貼執行情形」,發現部分農保被保險人為持有農地的工商業負責人,與「從事農業工作農民申請參加農民健康保險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規定不符,要求農委會清查農保被保險人適正性,並且每半年需函復審計部。

農委會於9月15日要求各縣市政府轄內農會辦理農保被保險人資格補正作業,若案件量過多,則優先辦理即將領老農津貼且年滿64歲4個月農民、戶籍異動、新加保者等具時效性的審認案件。

屏東縣植物保護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郭永俊在記者會上表示,過去農民在當時政策下介紹防治病蟲害藥劑,時至今日演變成農藥行。許多農藥行負責人都是實際從事耕種的農民,有些人加入農保的時間比1989年制定「農民健康保險條例」時還要早,但農藥行負責人卻被認定是農業以外的職業,讓農民無所適從, 相當憂心若未能找到解套方式被退保,65歲後將沒有任何社會保險的保障。

鍾佳濱表示,早期農審辦法根據身分證職業欄判定職業,並未明定「無農業以外之專任職業者」,隨著時間演進,農委會推動農業產業六級化,農業已不如以往單純種植、養殖、純靠人力或獸力,對於政府輔導農民進行初級農產加工品,是否也屬於農業一環?

鍾佳濱說,農委會過往未盡審查責任,且政府和農民、農民和農民之間對農業的認知不盡相同,直至今年才列舉審認原則,嚴重影響農保條例的適用對象,對農民而言,就好比簽了空白支票,等兌現時政府才表明支票金額。

郭國文質疑,以一紙公文便否定保險資格是否太過草率,他能理解政府為了明年推動農民退休年金之社會保險,先清查農保資格,但在稽查前,農委會應先定義「工商登記負責人從事的營業項目、產業規模等模糊地帶」現今同時具備「工商登記負責人」身份的「從事農業工作者」愈來愈多,郭國文強調,農委會應考量到實際面再行認定。

賴惠員表示,目前全台農保投保人數約106萬人,但具重複資格的人數已超過3.9萬人,顯示當時審查機制不確實,導致多數民眾不了解農審辦法規定。且農委會加強清查並強制退保,造成選區內陳情的農民人數暴增。在歷經十幾年誠實納保後,卻被一紙公文要求退保,對農民不公平。賴惠員說,應有補償辦法和配套措施,不能因為行政機關的疏失,就讓農民承擔喪失保險資格的後果。

對此,農委會輔導處處長陳俊言回應,基本上只要成立相關公司行號的負責人,所從事的是和自己農業有關的事業,都會從寬認定,讓他維持農保資格。這次許多基層的反應,顯示農委會宣導不足,將會加強與農民溝通和說明。

新聞來源為Newtalk 新頭殼

鍾佳濱表示,政府並未明定「無農業以外之專任職業者」,導致政府和農民的認知不盡相同,影響農保條例的適用對象。   圖:鍾佳濱辦公室提供
鍾佳濱表示,政府並未明定「無農業以外之專任職業者」,導致政府和農民的認知不盡相同,影響農保條例的適用對象。 圖:鍾佳濱辦公室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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