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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一名網友回應貼文,指出這次搞一個花 1000 買 3000 的三倍券,以為可以提升乘數效果,實際上所有人都變得精打細算,大家的心態都一樣,在找優惠、等優惠,讓三倍券發揮其最大效益,導致消費只集中到某些廠商,並非大家都獲利,不禁質疑「有達到振興效果嗎?」且這幾天連去超商買東西都得排隊,已經感到有些困擾。
貼文一出,隨即引發熱烈討論,網友們再度吵翻,「錢直接匯到戶頭很難?」「還要先給政府 1000 元」、「 3000 價值大於 3600? 」「為何不能直接發現金」;但也有網友反駁「老話一句,不爽不要領啊」、「不喜歡可以不領啊」、「帶來的經濟效益不同」、「不要的拜託給我」。
行政院指出,三倍券使用期限到 12 月 31 日為止,台灣 2300 萬國民和 15 萬名有居留權的外籍配偶,皆可購買振興三倍券,沒有年齡限制,今年年底前出生的嬰兒也有資格,於實體店面、攤販,包括護髮、美甲、百貨公司、餐廳、書店、演唱會、夜市、市場、旅遊住宿等皆可使用,也可以買彩券。(編輯:賴詠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