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原PO透露,該房子是兩人還沒交往前,靠著自己的努力,存了六七年的錢所買下的!她指出,自己25歲時就自備了250萬,買了間600多萬的兩房兩廳租人,而租金跟車位出租,都足夠來償還房貸,甚至還有多餘的。
這樣的狀況,也讓原PO不解男友的要求,因此讓她傻眼表示「我完全不需要男友幫我負擔,可是他很堅持,我有點搞不懂他的想法,如果他想要房子自己去買就好了呀!畢竟都30歲了有買房的能力吧?」
貼文一曝光後,就引來許多網友討論,不少人一看都火大回應,「他想共同持有,我認為不必要,經濟各自獨立比較好」、「要是真心要幫你付錢直接給你就好了啊?叫他吃相別太難看好嗎」、「吃相難看,叫他不要這樣」、「他哪來的想法,快放生吧」、「這跟吃軟飯沒差別啊」。(編輯:陳雅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