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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媽看完後也替女兒抱不平,「每天時數資方排,面試說是正職,做一個月下來是這樣,遇到其他員工沒上班,老闆急call隨傳隨到,沒有遲到早退或請假」,最後結算薪水時老闆卻說她時數不夠,改成由時薪計算,且時薪106元完全不符合法規,目前法定最低時薪是158元,「沒錢就不要請員工,自己做啊,給這什麼薪水!」
該店老闆的誇張行徑曝光後,引起眾多網友氣憤大罵,「為什麼正職要上225小時?225小時用一天8小時上工來算高達28天欸」、「正職就是23800(30天),就算違法也用每週40H*4=160H,誰跟你應上225小時,時薪106元的阿,檢舉」、「1hr:106我沒看錯吧?老闆你沒開玩笑嗎?這不檢舉對不起自己」、「他就吃定你們怕麻煩不敢檢舉」。(編輯:潘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