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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原PO也更新發文,透露自己聽從網友建議,投訴台南1999,結果不到半小時警察就來勸導,讓原PO直呼「超有效率」。而其他網友也紛紛在底下留言回覆說,「是結界吧」、「撞到可以跟他求償」、「馬路就是我庭院的概念」、「誇張了」、「整條馬路都是我的家」。
據了解,警方獲報到場後,對以障礙物影響交通的行為,會先予以勸導要求改善,要是沒在限期內改善,便會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可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直到障礙物妥善清除完畢。即便道路是私人土地,土地所有權人的使用權,仍不得違反供公眾通行目的。(編輯:倪浩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