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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一曝光後,就引來不少網友討論,「當然是性騷擾!我會本能反應直接從手打下去」、「是!不正常的肢體接觸就是騷擾,管你是帥哥還是美女...」、「我自己覺得不行!無法接受這樣親暱的動作」、「我告訴妳,他在測試妳的底線,所以就看妳的反應了」、「這是光明正大的吃豆腐吧.....不然一般正常人,到底誰會在有扶手的情況下去扶人家大腿啊?」
事實上,根據《性騷擾防治法》規定,只要違反他人意願且與性或是性別有關的行為,就足以構成性騷擾,無論是透過肢體、文字、圖像、聲音等方式都算在內,行政責任要處以1萬至10萬元罰鍰;刑事責任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10萬元以下罰金。(編輯:陳雅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