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崑萁冤案入獄?洪孟楷:監院調查審判有重大瑕疵爭議

▲前花蓮縣長傅崐萁因合機炒股案遭法院判刑8個月定讞。(圖/NOWnews資料照)
▲前花蓮縣長傅崐萁因合機炒股案遭法院判刑8個月定讞。(圖/NOWnews資料照)

記者葉滕騏/台北報導

前花蓮縣長傅崐萁因合機炒股案,日前遭法院判刑8個月定讞,25日將入監服刑。國民黨文傳會副主委洪孟楷今(17)日表示,早在8月15日監察院調查報告顯示,本案在審判過程中明顯有重大瑕疵爭議,最高法院不但沒有發回重審,反而做出定讞判決,這已經讓民眾完全無法相信司法,而這樣判決根本就是政治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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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崑萁日前稱監院已為他平反糾正台中高分院審判法庭,但卻仍遭判刑8個月。對此,監院否認有此糾正案,而是要求司法院檢討。不過,根據監察法施行細則第27條、大法官釋字325號解釋文,個人在訴訟中的案件,除非「定讞」,否則監察院不能結案要審判機關參考,以免侵害審判權。

洪孟楷則指出,監察院調查報告內針對此案特別提出三大重大瑕疵,包括一、審判長並未就該沒收部分進行證據調查,亦未命陳訴人表示意見,對陳訴人訴訟基本權之保障,程序上顯有不周;二、言詞記載證據有11項,但審判筆錄中卻載有12項;三、逐一提示證據流於形式,並且於最終要求法院檢討改正。

洪孟楷表示,雖說監察院對於尚未定讞的案件不得結案發表意見,但就正因並未注意到該案具有高度政治敏感性,所以監委以客觀事實心證後做出的報告,更顯珍貴。他強調,上訴到最高法院主要為法律審而非事實審,本案明顯有審判的程序瑕疵,卻被視而不見,更讓人感到疑點重重。

此外,洪孟楷也質疑,本案最高法院審判庭長,竟是過去三歲女童遭性侵卻改判無罪,引發白玫瑰運動的法官邵燕玲。不禁讓人質疑,嚴重性侵犯案情可被逆轉、有明顯瑕疵爭議審理過程卻全案定讞,這樣的執法標準到底為何?

 最後,洪孟楷表示,國民黨要求曾提過非常上訴「該提就提」的檢察總長江惠民,在看到撕裂社會造成民眾對司法不信任的重大爭議案時,應該主動提出該案的非常上訴,才能讓社會平息爭議,還清白者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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