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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唐德明表示,吳敦義針對台東選情的談話只是舉過去的案例,曾經有候選人雖然登記參選,但不做競選活動。這很明顯與選舉罷免法「搓圓仔湯」條款扯不上邊,完全沒有「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的構成要件,只要有一點法律常識的人都很清楚,沒有對價關係,何來期約賄選問題?
唐德明指出,相對於郭榮宗的案例,根據判決,郭榮宗提供300萬元要求他人參選瓜分對手選票,且彼此間的協議還有證人證明有條件交換,後來對方不願意,所以被以預備犯判刑。他也批評,郭榮宗意圖以扭曲的資訊影響選情,希望選舉不要淪為濫訴、刷存在感的個人秀。
唐德明強調,郭榮宗對於判決結果有任何不滿,應該循正常司法管道提出救濟,而非牽扯不相干的事件,意圖模糊焦點,混淆社會視聽,浪費司法資源,此舉絕非社會大眾所能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