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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會在21日通過「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草案,根據草案第二條「稱『同性婚姻』關係者,謂相同性別之二人,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法務部長蔡清祥說明,法務部努力綜合各方意見提出這部草案,在內容方面,是先把大法官釋憲所提到的內容先行解決,但尚未全面規範所有同志生活和權益的相關議題,未來可以繼續修正。
至於草案的「只限收養具血緣關係者」,無法收養其他孤兒,蔡清祥說,大法官會議是沒提到這部分,但法務部顧及現實狀況,特別納入草案中,希望保障兒童權益,才主動把「近親收養」這部分納入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