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襲、兼職餘波 管中閔首次逐條回應遴選爭議

記者許維寧 / 台北報導

管中閔於今(23)日舉行上任後第一次校務會議,對於學生團體先前呼籲,要求管中閔交代遴選、獨董與兼職爭議,管中閔特別製作「台大校長遴選與風波」簡報,表示不期待改變外界的定見、也不是討拍大會,但這是爭議發生一年以來第一次對外坦承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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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中閔談到,當初沒有意參加校長遴選,是在其他教師的遊說下最後才決定參與遴選,但知道當選可能性低、故不放在心上,今年一月初還去動了一次眼睛手術,但五天之後便進入人生中最悲慘的時期,「我雖然面帶微笑,但深入其中你就會知道可怕。」

對於遴選期間遭指控擔任台哥大獨立董事卻未對外揭露,管中閔回應,一切都是按照學校規定,學校知情也同意,且任職上市公司獨董按照金管會規矩,公司會對外發出重大訊息通知市場,所以市場、學校都知道獨董一事。

外界質疑為何當初不在遴選校長期間將兼任獨董一事寫入履歷?管中閔表示,當初只提供學術成果跟行政經驗,是根據參選職位需求提出相應資料,如果當初遴選辦法談到擔任獨董一定要寫入履歷,當時就一定會寫。

管中閔表示,對於所有指控都可以不放心上,唯獨遭指控抄襲傷害最深。當初被指控抄襲的文本為「ECFA早收清單效益」,是共同研究者討論用草稿,真正的論文尚未動筆,因為到九月時都還在爭論效益計算方式。換句話說,論文只有試算結果、根本沒有完成,「沒有完成怎麼會有抄襲。」

對於赴中國大陸兼職一事,管中閔回應,受人情之託最常去廈門大學,赴大陸只參加學術會議與專題講座並未擔任任何教職、也未指導學生論文。且赴國外均按照校方請假規定,對於外界指控他公職管制期間也去中國大陸上課,但以當時身份根本無法出境。

管中閔再談到,出境入境資料顯示赴中國大陸平均時間只有四天,時間上根本不足以兼職,有些指控他兼職的大陸大學更是25年只去過一次的地方,指控純屬子虛烏有。

去年12月24日教育部一句「勉予同意」決議發聘管中閔,「所以我也勉予上任。」但之後管中閔再度面臨因公職期間為雜誌撰稿而遭監察院彈劾。

管中閔表示,該刊物同時向多人邀稿,可自己決定是否供稿並無投稿的義務,該刊物更有權利決定何時刊登與是否刊登,僅在刊登時才給稿費。且監察院提供的證物中無法指出哪些稿件出自管中閔之手,「其中三分之二都不是我寫的,監察院自己都認不出來。用各種理由推測我每週寫稿,甚至用陳水扁總統稿費來推測我固定兼職,我怎能跟陳水扁比,我比他高一點!」

監察院指管中閔任職台大時亦兼職,管中閔回應,均屬不定期講座、評審、諮詢,監察院看到有收入就開槍,再「推測」必為兼職。

管中閔再談到,監察院調閱個人約20年報稅資料、逐一清查,只為了正名他真有「違法」,但這段時間內多數時期並非公務員,不屬於監察權行使範圍。特定人士對媒體持續爆料提供他的私人資料共獵巫、炒作,管中閔表示,實在很難相信監察院會秉持公正調查。

今(23)日台大舉行107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一次校務會議,也是校長管中閔於上任後首次主持校務會議。(圖/記者陳明安攝) 今(23)日台大舉行107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一次校務會議,也是校長管中閔於上任後首次主持校務會議。(圖/記者陳明安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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