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宜康免吞曲棍球!查案檢察官遭監委彈劾 檢方全怒了

▲民進黨立委段宜康在 2014 年的縣市長選舉中,公開指控國民黨對手林滄敏擔任理事長的中華民國曲棍球協會涉嫌詐領補助款,段還強調若說法不實就「吞曲棍球」,事後法院判決段宜康敗訴確定。(圖/中央社資料圖片)
▲民進黨立委段宜康在 2014 年的縣市長選舉中,公開指控國民黨對手林滄敏擔任理事長的中華民國曲棍球協會涉嫌詐領補助款,段還強調若說法不實就「吞曲棍球」,事後法院判決段宜康敗訴確定。(圖/中央社資料圖片)

編輯中心/綜合報導

民進黨立委段宜康在 2014 年的縣市長選舉中,公開指控國民黨對手林滄敏擔任理事長的中華民國曲棍球協會涉嫌詐領補助款,段還強調若說法不實就「吞曲棍球」,事後法院判決段宜康敗訴確定。然而彰化地檢署偵辦本案的檢察官陳隆翔,在昨(14)日竟遭到監委以偵辦此案認事用法有明顯重大違誤等理由,通過彈劾。消息一出引發檢察界眾怒,昨天深夜發表聲明呼籲:「監委勿侵犯偵查權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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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立委段宜康在 2014 年的縣市長選舉中,公開指控國民黨對手林滄敏(圖)擔任理事長的中華民國曲棍球協會涉嫌詐領補助款,段還強調若說法不實就「吞曲棍球」,事後法院判決段宜康敗訴確定。(圖/中央社資料圖片)

綜合媒體報導,全案緣起於 2014 年 11 月,段宜康先後於立法院召開記者會並在臉書 PO 文,指控林滄敏涉嫌詐領補助款 500 萬元,還表示若自己的指控非事實,將會當眾「吞曲棍球」!隨後段宜康在彰化縣長候選人魏明谷的競選造勢晚會中,也發表了相關言論,此外,魏明谷事後也引用段宜康的說法,在報紙上刊登廣告。選舉結束後,敗選的林滄敏深感不滿,怒告 2 人求償。案經審理,最高法院在去(2018)年 8 月判處段宜康、魏明谷 2 人須賠償 100 萬元,並且登報道歉、刪除文章。

段宜康
▲段宜康(圖左)在彰化縣長候選人魏明谷(圖右)的競選造勢晚會中,再度發表了「吞曲棍球」相關言論。事後魏明谷更引用段宜康的說法,在報紙上刊登廣告。(圖/中央社資料圖片)

報導指出,彰化地檢署檢察官陳隆翔於 2014 年偵辦此案,經調查確認林滄敏並未涉案,全案是由一名李姓秘書長與另一名張姓總教練所為,因此對李、張 2 人做出緩起訴處分。全案日前經台中高分檢再議,已駁回再議確定;然而事後段宜康向監察院陳情,監委高涌誠、蔡崇義在調查後於 14 日進行投票表決,以 6 比 5 通過對陳隆翔彈劾案,消息一出引起檢察界憤怒。

檢察官協會在昨天晚間發表了「偵查權核心不容少數監察委員濫權侵越」聲明,強調檢方偵查核心事項不容監委違憲干預。聲明指出,監察委員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法獨立行使職權,呼籲監委謹守監察權與司法權分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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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