巷仔內/執政黨那些濫竽充數的政績

▲總統蔡英文呼籲企業主要給勞工加班的機會。(圖/總統府提供)
▲總統蔡英文呼籲企業主要給勞工加班的機會。(圖/總統府提供)

記者張志康 / 綜合報導

日前總統蔡英文在就職滿三周年時,召開記者會陳述執政三年來的政績,10個關鍵字裡,有一個關鍵字叫「加薪減稅」,其中的「加薪」,指的是執政三年來,三度調整「最低工資」。蔡英文還曾於受訪時表示,基本工資調整至23,100元,時薪調為150元,是解決了自馬政府以來的22K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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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不談藍綠兩方的各種論點,就鎖定一個焦點:「調升基本工資,能不能解決低薪問題?」

從2017年財政部公布的「由財稅大數據探討臺灣近年薪資樣貌」研究報告顯示,2015年有16.2%的民眾,月薪在新台幣20,000元以下,有23.5%的民眾,月薪落在新台幣2萬至3萬元之間。換句話說,有39.7%的民眾,月薪落在新台幣3萬元以下。當年的最低工資是新台幣20,008元。

如果拿2015年的統計數據當作基準,那麼,隨著最低工資從2015年的20,008元,調漲至2019年的23,100元,原本月薪3萬元的勞工,暫時撇開因為工作努力而升職、加薪等因素,可曾因為最低工資的調漲而調薪?

我們講得更遠一點,2013年最低工資是新台幣18,780元,一樣撇開勞工因為努力工作獲得的升職加薪不談,時間經過了6年,原本3萬元薪資的勞工,又可曾因為最低工資的調漲而加薪?

換言之,台灣的最低工資從2012年的18,780元調漲到了23,100元,6年之間漲幅達18.7%,那麼,原本薪資就高於最低工資水準的勞工,薪水的漲幅有沒有10%?

依主計總處公布2012年到2017年的「工業及服務業受僱員工全年總薪資」報告,薪資中位數由2012年的43.6萬元,到了2017年,漲為47萬元,五年間薪資中位數的漲幅約為3.4萬元,比例約7.23%。但若依照十分位來區分,最高薪的那一組,在這五年間,薪資約增加9.7萬元,而最低薪的那三組,薪資增幅僅有3萬元左右。如果扣掉物價上漲的比例,則對於低薪的人口來說,實質薪資所得增加的比率少得可憐。

這個意思是什麼呢?也就是說,隨著最低薪資不斷地調高,但整體薪資結構卻不會因而水漲船高。假設有一位勞工A,他2013年的薪資是3萬元,依照前述主計總處的數據來看,到了2017年,他的薪資應該是32,040元。但在此同時,剛入行的年輕人,因為基本工資調漲,薪水從19,047元,調漲到22,000元,對勞工A而言,他與勞工B的薪資差距,便自2013年的10953元,縮小為2017年的10,040元。若勞工A比較可憐,在這段期間內薪資都沒有上漲,那麼,其薪資的差距就只有8,000元。這對勞工A又情何以堪?

很不幸地,這正是目前台灣社會裡實實在在發生的現況。

當然,我們不能說這是政府的問題,畢竟民間企業調不調薪資,並不是政府能夠強制規定的事情,但平心而論,依2014年勞動部的一項研究報告顯示,近20年來台灣的薪資分配比例由53%下降為2012年的47%,遠低於日本60.6%、韓國71.8%,美國63.7%、以及德國的68.5%,卻是不爭的事實。

仔細分析下來,可以發現,台灣許多企業寧可將工廠外移,也不願提升台灣勞工的薪資水準。再加上日、韓、中國大陸等國家的工會力量遠比台灣來得大,因此薪資分配比例也始終能夠維持一定水準。

更重要的是,依經濟部《2017中小企業白皮書》的資料顯示,2016年台灣中小企業占全體企業 97.73%,雇用人數則占全國就業人口的78.19%。這也表示,如果想解決台灣勞工長期低薪的問題,關鍵在於強化中小企業的體質與獲利,而不是墊高最低工資。

加薪是政績嗎?從實務層面來看,墊高最低工資的這種「加薪」,可能會適得其反,搞得勞工不爽、中小企業主更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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