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結媽寶!民眾未來登山溯溪風險自負 修法後擬不再國賠

▲政務委員張景森表示,行政院通過國賠法修正草案,未來在山區水域進行危險性活動,國家會提供適當警告標示,但對人身安全不負損害賠償責任。(圖/翻攝自 Unsplash )
▲政務委員張景森表示,行政院通過國賠法修正草案,未來在山區水域進行危險性活動,國家會提供適當警告標示,但對人身安全不負損害賠償責任。(圖/翻攝自 Unsplash )

編輯中心/綜合報導

今年初「比基尼登山客」吳季芸在攀爬中央山脈時不幸發生意外罹難,再次引發外界對於政府是否為了便於管理,一味禁制民眾登山的討論。今( 29 )日政務委員張景森在臉書發文透露,行政院跨部會會議通過「國家賠償法」第六條修正草案,未來民眾進行登山溯溪等危險性活動,國家會提供適當的警告標示,但對人身安全不負損害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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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初「比基尼登山客」吳季芸發生意外後,有人指責她是爬「黑山」,即政府未開放民眾通行的山嶽地區。但當時亦有許多聲音、包括作家龍應台均認為,所謂的禁制民眾通行,只是政府方便管理或是逃避國賠的權宜手段,台灣應該早日「山區解嚴」,把大山大海重新還給民眾。

今日張景森以「再見了媽寶級國家!」為題在臉書發文表示,歷經多次協調,跨部會會議通過「國家賠償法」第六條修正草案。今後山域或水域具有風險性的野外活動,例如登山、攀岩、溯溪、垂釣、戲水或海上活動,活動者必須隨時注意自然的變化,強化自己的知識、經驗和技能,組織好自己的夥伴團隊,以應付可能潛在的風險,完成挑戰自然的野外冒險活動。國家除了提供適當的警告和標示之外,對你的人身安全將不負責任何損害賠償責任。

▲(圖/翻攝自張景森臉書) ▲「國家賠償法」第六條修正草案內文。(圖/翻攝自張景森臉書)

張景森指出,這個修法拿掉了國賠的緊箍咒,解除政府管理機關「禁止了事」的保守心態,政府將可以大幅度的開放山域和海域的野外活動,把我們下世代鍛煉成為積極進取、敢冒險和能自我負責的公民,對台灣變成一個活力健康的國家十分關鍵。

▲(圖/翻攝自張景森臉書) ▲張景森臉書發文全文。(圖/翻攝自張景森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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