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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去年底,高潞在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預算時,主動提議重啟研究案,但高潞並非該委員會立委,只能透過其他立委提案,她再連署。提案、連署立委包括陳瑩、陳曼麗、黃秀芳、許淑華、徐志榮以及高潞以用。
何俊傑表示,由於該調查案屬於科技研究案,僅刊載在勞動部自己的網頁上,到截止前只有「台灣原住民族人文關懷協會」一個單位投標,在進行評議時,陳恩澤也未主動告知他跟高潞的關係是上司及下屬。
而公務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之規定,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不得與公職人員服務或受其監督之機關團體為補助
、買賣、租賃、承攬或其他具有對價之交易行為。該條文也列出部分例外,但需主動揭露身分。
何俊傑表示今天已經將相關資料移送監院裁處,如果發現有文件沒有公開,會再審慎評估合約條文,不排除終止、解除合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