巷仔內/監委約詢馬英九洩密案 「盲腸院」狂刷存在感?

▲監察委員陳師孟。(圖/NOWnews資料照)
▲監察委員陳師孟。(圖/NOWnews資料照)

記者張志康 / 特稿

12月16日,監察委員陳師孟有意在總統大選結束後,約詢審理馬英九洩密案的法官,引發部分立法委員的反彈,更讓法官協會發起連署,反對監委針對法官審理案件的法律見解、心證及事實認定等審判核心事項。到23日為止,共有1,406名法官連署,占法官人數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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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陳師孟在部落格《尖尾週記》表示,「法官如果因為法律見解被約詢,就會有壓力,而日後自我限縮,這樣的法官是否有資格喊審判獨立?」並指出這種想法是「集體玻璃心」。

暫且先不談陳師孟此舉是否如法官協會所說:「有干預審判之嫌」、「讓法官承擔法律以外的政治壓力」、「恐引發寒蟬效應」。就先來談談監察院這個組織的存在價值好了。

在1992年以前,監察院與國民大會、立法院,共同行使國會職權。也就是將西方三權分立制中的國會調查權及國會糾察權獨立出來。但1992年那次修憲後,監察院雖然名義上仍是中華民國最高監察單位,但失去了國會的憲政地位後,便成為了「雞肋」。

事實上,執政前的民進黨,便多次指監察院是「憲政盲腸」或「盲腸院」。為什麼一個國家最高的監察機關,會被形容成「憲政盲腸」呢?其實答案很簡單,在現行憲政體制下,監察委員的產生必須「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換句話說,名義上應該要獨立行使監察彈劾權力的監察院,實質上卻同時受制於擁有提名權的總統與擁有同意權的立法院。在這樣的情況下,要說監察院獨立於政黨之外,就是搞笑了。

其實不少國內的政治人物對監察院的存在,早就嗤之以鼻,早在20多年前,時任立委的葉菊蘭便曾譏諷監察院是「蒼蠅院」、「盲腸院」,要說近一點的事情,今年10月,立委鄭運鵬也指出,監委遇有政治色彩的案子就成為「政治打手」,基於修憲困難,監院應逐步虛級化。就連前監察院長王建煊,也在卸任前表示監察院是「殘害忠良院」,希望將監察院早點關門。

更有趣的是,2018年1月立法院審查蔡英文提名六位監委資格時,被提名人田秋堇、王幼玲、瓦歷斯.貝林、林盛豐、高涌誠、張武修等人,都表示就憲政架構理念,贊成廢除監察院。

那麼,這樣的監察院,要約詢負責執法的法官,而且談的案件還是極具政治敏感度的案件,要說不是黨同伐異,恐怕很難讓人服氣。盲腸院委員要約詢法官談已經定讞的案件,套用現今年輕人的話:「陳師孟是在哈囉?」

不過,日前立法院三讀通過了《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組織法》,明年中,新任總統將提名的29席監察委員中,必須有七席「人權監委」,再與監察院長及其指定的兩席「一般監委」,共組總數達十席委員的國家人權委員會。

當全國上下不管藍綠,都將監察院視為是執政者黨同伐異的「血滴子」時,卻要將「人權委員會」放在監察院,美其名是「監察院轉型」。然而,王建煊曾說,權力使人發瘋,有些形象還不錯的監委,剛進監察院中規中矩,不到半年就有發瘋現象。監委每月收入20多萬元,有車,有秘書,獨立辦案,無人能管,一幹6年。

偉哉!轉型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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