淚訴後高院仍判王景玉無期徒刑 小燈泡媽臉書PO文:尊重

▲(圖/翻攝王婉諭臉書)
▲(圖/翻攝王婉諭臉書)

記者丁上程 / 台北報導

四年前在大街上持菜刀,砍死年僅三歲的女童「小燈泡」的兇手王景玉,今天(21日)上午高等法院仍維持原「無期徒刑」判決,全案可上訴。而時代力量不分區立委當選人、小燈泡的母親王婉諭,日前出庭時更淚灑法院,希望法官能夠盼王景玉死刑。而隨著高等法院宣布無期徒刑判決後,王婉諭與其丈夫都未出席聽取判決,不過下午王婉諭也在臉書上發文,表示「身為參與刑事程序的被害者家屬,我們不認為,本案第四次進入法院,就會讓判斷難度降低。」並直言「司法機關認為無期徒刑較為適當,我們夫妻謹表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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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高等法院「無期徒刑」之判決,王婉諭與其丈夫以及犯嫌王景玉等人,都並未出席聽取判決。而當高院判決出爐後,王婉諭下午也在臉書上PO文回應。「這是困難的案件,難的不只是法律適用與解釋,還包括背後價值的取捨。」王婉諭說,「身為參與刑事程序的被害者家屬,我們不認為,本案第四次進入法院,就會讓判斷難度降低。」

對於判決結果王婉諭也表示,「我國司法機關認為無期徒刑較為適當,我們夫妻謹表尊重,也將仔細閱讀判決內容後,請律師做出法律上的回應。至於檢察官對於判決理由的想法,我們也期待聆聽。」王婉諭說,「在此,再次向各位關心小燈泡案的朋友說明,我們在意的,從來不只是訴訟程序裡,對被告的評價或犯行的懲罰。更多時候,我們更希望致力於防免悲劇的再發生,並且保護更多的孩子。」

王婉諭也直言,必須把憤怒悲傷,轉化成實質改革的力量,在每一個社會安全錯漏的環節,努力糾錯、全力改正,承諾永不止息的努力,「並以此回報小燈泡給我們夫妻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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