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制罷韓提行政訴訟 王淺秋:這是爭是非!

今(8)日上午由前高市新聞局長王淺秋、律師葉慶元代表韓國瑜,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呈遞行政訴訟停止執行聲請狀,要求停止罷韓案投票。(圖/記者林柏年攝,2020.04.08)
今(8)日上午由前高市新聞局長王淺秋、律師葉慶元代表韓國瑜,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呈遞行政訴訟停止執行聲請狀,要求停止罷韓案投票。(圖/記者林柏年攝,2020.04.08)

記者張志康 / 綜合報導

高雄市選委會昨(7)日公布通過罷韓連署第二階段,高雄市長韓國瑜委託前高市新聞局長王淺秋與律師葉慶元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遞狀,要求停止罷韓案投票。對於先前罷韓團體譏韓國瑜是「牌桌老手輸牌翻桌」,王淺秋怒斥罷韓團體才是「搏歹茭(台語:詐賭)」!並指出,提出行政訴訟是為了要爭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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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淺秋指出,從情、理、法等層面,都不應該罷免韓國瑜,她認為,從情的層面來說,韓市府到目前為止仍積極在拚市政,但罷韓團體卻早在就職週年前,就積極連署罷韓,根本沒打算讓韓市府好好拚市政。就理的層面來看,目前新冠肺炎防疫工作正如火如荼進行中,此時進行罷免投票,恐造成防疫破口,可能造成群聚感染;更有甚者,高雄市民還要為此付出1.1億元的代價。再者,民選市長第一年執行的是前任市長留下的預算案,此時提出罷免,實在沒有道理。

接著,王淺秋表示,從法律層面來談,選罷法75條明訂,民選市長就職週年之前不得提出罷免,但罷韓團體違法亂紀在先,若中選會無法依法行政,則只好交由法院做出公平公正的判決,證明台灣是個法治國家。

對此,律師葉慶元也指出,依選罷法規定,在就職週年前不得提出罷免,但主張罷韓的公民團體卻在去年12月25日當日,即已完成所有罷免提案書的分類、裝箱工作,顯見所有罷免提議書都是違法在1年內簽署完成,全部均應屬無效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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