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而依照《選罷法》第 91 條規定,罷免案通過後,應在罷免投票結果公告日起 3 個月內完成補選投票。不過,該項法條也規定,被相關人等提起罷免訴訟,則在訴訟程序終結前不得舉行補選,這成為若罷韓通過後,韓陣營作為延緩補選的「最後殺手鐧」,訴訟以二審終結並不得提起再審之訴,應於 6 個月內審結。
儘管韓陣營提起罷免訴訟勝算不高,但若是提起罷免訴訟,最長可拖 7 個月,若宣判時間在今年 12 月 25 日前,藍營有望推出具選舉資格的候選人,但如果在今年 12 月 25 日後,屆時距離 2022 年縣市長選舉不到 2 年時間,將不必舉行補選,而是直接由中央指派代理市長直到任期屆滿,亦即到 2022 年前高雄都將只有「代理市長」。
不過,關鍵還是在罷韓公投是否會通過,若本次罷韓公投未成功通過,那根據《選罷法》規定,在韓國於任期屆滿前,都不得再對韓提出罷免案。(編輯:陳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