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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雲指出,若傅崐萁保有職務,法律上也有利益無法迴避的問題,「如果他透過其它方式,像書面質詢改善他在監獄的條件,是不是可以給法務部施壓?立委也可以質詢關注監獄的狀況,我們沒看到其他國家的國會議員到監獄還宣稱可以服務、行使職權。」
和一般市議員、基層民代若入獄便解職,立法委員則沒有相關規範,范雲也和同黨立委鍾佳濱提案修立法委員行為法,羅列了10項可能發生的情況,如受有期徒刑判決確定、且無法緩刑、易科罰金者;或取得外國國籍者,都應該讓立法院撤銷其立委職務。目前法案已完成連署,將在本周排入程序委員會。
但即便法案通過,也無法溯及既往,若傅崐萁將2年10個月的刑期服滿,出獄時本屆立法院也進入尾聲,將再次進行大選。范雲也呼籲傅崐萁「還是自己辭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