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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例前立委顏清標,顏在則槍擊案、台中縣議長任內喝花酒報公帳貪污案,最高法院2008年間判刑3年9個月,由於未宣告褫奪公權,顏帶著立委身分入獄,最後顏在2009年5月假釋出獄。
還有一例立委被判刑是前立委高志鵬,高被指控2007年間,關說國有財產局台中市國有地租購案,收受50萬元政治獻金,台中高分院更二審依《貪汙治罪條例》判刑4年6個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4年,高志鵬不服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高志鵬於2019年1月入獄服刑。但由於高遭到褫奪公權,未能保有立委職務,在該年三月間立委補選,由立委余天勝出並連任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