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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包括華為(智慧型手機丶平板電腦及無線網路分享器),共計有52個政府機關學校採用,數量為259套;深圳大疆創新科技(無人機)有33個政府機關學校採用,數量為132套。小米(智慧手機丶平板電腦及虛擬實境設備)共有17個政府機關學校採用,數量為47套。
行政院報告提到,政府機關使用設備的用途,在智慧型手機部分,主要多為機關配發同仁使用的公務手機;影像攝錄設備則為校園及公務實體環境的保全。機關採購中國大陸廠牌的相關設備,多因功能滿足需求,價格低廉且機關經費有限。
報告強調,對於已採用中國資通訊設備的政府機關,行政院將持續藉由資通安全稽核、提升資安產業自主能量、優先採購國產品及加強宣導等措施,促使政府機關儘速汰除及更新相關資通訊設備。
新聞來源為Newtalk 新頭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