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倍券不找零沒法源?他酸「特別黨費」:政府心態有問題

▲黃士修批三倍券缺乏法源。(圖/翻攝自黃士修臉書)
▲黃士修批三倍券缺乏法源。(圖/翻攝自黃士修臉書)

編輯中心/綜合報導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衝擊經濟,我國政府推出紓困、振興等方案,行政院昨( 2 )日宣布「振興三倍券」方案,擬定民眾將用一千元可換購三千元的振興券,對此核能流言終結者創辦人黃士修就指出諸多法律爭議,稱政府缺乏法治觀念,質疑「三倍券」不但缺乏法源,更質疑這是一種「特別黨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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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士修在臉書發文表示三倍券明明是民眾花一千元買的卻記載使用期限,逾期不用變成自願繳稅,但根據《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禮券不得限期。他就質疑蔡政府「三倍券」沒有法源,其實可以轉售套利現金,但又有使用期限所以不是禮券,既非禮券也非法定貨幣「難道是一種特別黨費嗎」。

▲黃士修在臉書批評行政院三倍券政策。(圖/翻攝自黃士修臉書)
▲黃士修在臉書批評行政院三倍券政策。(圖/翻攝自黃士修臉書)
相較之下,他就提出馬政府的消費券有立法源《振興經濟消費券發放特別條例》及其子法《振興經濟消費券使用辦法》,並記載使用期限且規定不得轉售、免費發放但逾期不用等同放棄領取等,黃士修也批評「當年發消費券還有訂特別條例,現在發三振券都不用研究法規,這反映的其實是酷吏凌駕法治的威權心態」。

事實上關於三倍券找零的細節,行政院有表明《振興經濟促進消費作業要點》會寫清楚「振興券不得轉售、找零或換取現金」的規定,而行政院發言人丁怡銘則表示在實務上的販售,一定比例下店家可以選擇找零,同時面額分為 200 與 500 ,並強調其實振興三倍券規模近 500 億元,加上紓困支出的金額已達到 1200 億,超過國民黨當年消費券規模,政府也將持續努力照顧民眾。(編輯:楊智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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