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歌手何韻詩遭潑漆 北檢起訴主嫌胡志偉等11人

▲香港歌手何韻詩來台參加反送中活動遭潑紅漆。(圖/NOWnews資料照)
▲香港歌手何韻詩來台參加反送中活動遭潑紅漆。(圖/NOWnews資料照)

編輯林莞茜/綜合報導

香港歌手何韻詩去年來台參與反送中活動,卻突遭統促黨惡意潑紅漆,台北地檢署今(9)依強制、公然侮辱、毀損、妨害合法集會等4罪嫌,將「大陳島鄉情文化促進會」理事長胡志偉及成員梁太富共11人起訴。另被控涉犯組織犯罪、恐嚇罪嫌則獲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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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韻詩去年到台北市參加「929台港大遊行:撐港反極權」活動,聲援香港,但卻在接受媒體訪問時,遭一名蒙面男子從後方潑灑紅色油漆,警方隨即在現場逮補涉案的胡志偉和梁太富,移送北檢偵辦。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無羈押必要,裁定胡志偉20萬交保、梁太富10萬交保。

檢警循線調查,發現胡志偉在案發前,曾在新北板橋區大陳消防公司開會,預謀、編組、演練整起行動,共有9人涉案,皆是大陳島鄉情文化促進會成員。由大陳島鄉情文化促進會常務監事陳友達擔任總策劃,胡志偉擔任行動執行人,商討如何針對何韻詩等人展開反對行動。

據了解,該會議成員還細分為行動組、保護組、後勤組與策劃組,除了潑灑紅漆外,陳嫌等人還規劃不同方案,包括以水槍、水球裝穢物、廚餘或餿水、紅漆伺機行動;保護組避免行動後遭攻擊,預謀阻擋人群抓捕犯嫌;後勤組備有犯案物品。

警方昨分別前往台北市、新北市拘提陳友達等7人,並查扣水槍、水球、廚餘等證物。檢方訊後認定胡志偉、梁太富等11人涉犯強制、強暴犯公然侮辱、毀損、集遊法以強暴方法妨害合法舉行之集會等罪,今依法起訴;另涉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諭令各以1萬元至15萬元交保。北檢不服北院裁定交保提抗告,但高等法院駁回抗告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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