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勢超時遭罰200萬 時力不後悔:不符比例原則

▲ (圖/新頭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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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力量因2016年大選前造勢晚會,活動超時27分鐘,且選監委員兩度勸阻不聽,遭中選會認定違規,最高行政法院24日判決出爐,判罰時代力量與時任黨主席黃國昌200萬元確定。對此,時代力量認為,超時27分鐘罰200萬元確實不符比例原則,他們並不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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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力量表示,一直到現在,他們都還清楚記得,2016年1月9日那晚,「人民立院」選前之夜的模樣。那時成立不久的時代力量,當時承載台灣選民迫切想要改變的熱切渴望。李遠哲院士來了,吳念真導演也來了,當時的學運領袖林飛帆坐在前排聽著。吳導當時提到,「相信你們的初心,不要改變」。他講這句話的時候,好多支持者在台下哭了。

時代力量指出,當晚,選前之夜遲了27分鐘才結束,但支持者焦慮的是,明天究竟能不能改變台灣。隨著時代力量拿下74萬4315張選票,6.1%的得票率。第三勢力初露曙光。如今四年多過去,時代力量歷經風雨,走過低谷。有人選擇離開團隊,但也有新的支持者願意給機會。今年在各方普遍不看好的情形下,硬是拿下109萬8100張選票,得票率逆勢成長至7.7%。因為四年過去了,有更多的人,想讓台灣更好。

對於昨日的判決,時代力量認為,對大黨來說,200萬元微不足道,但對第三勢力的小黨而言,這是讓原本捉襟見肘的財政更加負擔。但他們並不後悔多講了27分鐘,因為當時有太多話想說。

時代力量強調,「我們必須告訴支持者,我們做得到,請您給我們一個機會」,儘管他們認為超時27分鐘罰200萬元確實不符比例原則,也將嚴重壓縮小黨參政空間,但無法改變法院的判決

時代力量認為,無論是居住正義、礦業法、轉型正義、國家正常化、性別平權及憲政改革等議題,他們一直都選擇站在人民的一方,儘管有時並不討喜,但感謝支持者,一路上跟著他們站在一起,他們會繼續努力爭取大家的支持。

新聞來源為Newtalk 新頭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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