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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駐港辦事處人員只剩11人,以及50名香港當地的雇員。不僅香港辦事處,我駐澳門辦事處代理處長李佩儒,也於今年4月因拒簽承諾書已被迫返台。
目前傳出,「港版國安法」通過後,中方施壓更大;香港過去只對「代表層級」要求簽署承諾書,最近卻連組長、祕書也被要求簽署;澳門情況與香港類似。
陸委會呼籲,我駐港機構是經過台港政府協商並換文同意所設立,港方應依協議保障我機構不受任何政治干擾,且不應在雙方同意的規範之外,設置不必要的障礙,希望能回到既有的共識基礎處理,共同維繫台港正常交流和雙方民眾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