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新鮮人貪便宜 身分證借人反換來700萬罰金

▲社會新鮮人隨意將身分證借人,換來700餘萬元的稅金和罰款。(示意圖/NOWnews資料照)
▲社會新鮮人隨意將身分證借人,換來700餘萬元的稅金和罰款。(示意圖/NOWnews資料照)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借人一次身分證,竟換來背債700萬!有位剛出社會的新鮮人,在友人贊助出國的利誘下,將身分證借給他用來高價低報進口一批名車,結果被海關查獲,補繳稅金、罰款共700萬餘元。依據去年修訂通過的關稅法第9條,行政院執行署將可查扣這位新鮮人15年的薪資,真的是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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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報導,這位新鮮人出社會沒多久就背債700餘萬元,由於他每月薪資可能都要被扣繳1/3,假設月薪3萬元,每月扣繳1萬元,15年也才180萬元,無法完全繳清罰款、稅金,推估這位年輕人必須月入逾12萬元,才有辦法繳清。據了解,這位年輕人得知自己敗訴後,已於今年初辭職。

基隆海關提醒民眾,切勿將身分證借予他人報運物品進口,否則輕者涉及虛報,須負擔行政罰鍰;重者涉及未據實申報進口管制品,更要承擔刑事責任。如遇到有心人士利誘,千萬不要輕信配合,以免為了一時的便宜,換來一輩子還不完的刑罰,得不償失。

也有律師表示,人頭戶出借身分證,幫助他人實行犯罪,雖然自己沒親自參與犯罪行為,但依刑法第30條仍為幫助犯;律師強調,行政執行署除了能查扣薪資外,還有禁止出境、管收等手段,呼籲民眾不要隨便將身分證借給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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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