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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女則說,當時原是相約吃飯,楊男之後卻提議到摩鐵喝酒,原本她在出門前服用一顆鎮定劑,喝了幾罐酒後開始產生效用,意識逐漸模糊,當下見楊男色心大起想侵犯她,她卻無力反抗,兩人各自脫衣後、便遭楊男性侵得逞。但王女說詞反覆,一下說各自脫衣、一下又說被楊男脫衣挑逗,稱當時有反抗卻遭硬上,提供給檢警一張遭性侵的照片還被發現是楊男影片截圖。
經檢警勘驗影片發現,當時兩人以「女上男下」的姿勢在房內激戰、有說有笑,王女看來相當清醒還主動向楊男索吻,看不出是非自願發生性關係,且若遭性侵又怎可能在幾天後與楊男約砲?檢警認為王女反應與一般遭性侵者不同,認定兩人為合意性交,以證據不足為由不起訴楊男。另,妨害祕密罪嫌部分,因楊男願賠 10 萬元給王女,雙方達成和解,王女當庭撤告,楊男獲法院做出不受理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