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少年睡人妻 害老爸得賠10萬元

▲17 歲少年和人妻上床,害爸爸得賠償 10 萬元給被戴綠帽的丈夫。(示意圖/NOWnews資料照)
▲17 歲少年和人妻上床,害爸爸得賠償 10 萬元給被戴綠帽的丈夫。(示意圖/NOWnews資料照)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在餐廳打工的 17 歲徐姓少年,喜歡上 28 歲的人妻彭姓女同事,少年明明知道對方已婚,而且彭女的丈夫也是在餐廳的同事,仍與彭女發生性關係,最後東窗事發,兩人的不倫關係被彭夫發現。新北地院判決彭女應賠償丈夫 20 萬元;而徐姓少年因未滿 20 歲,徐父須連帶賠償 10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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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自由時報》報導, 17 歲徐姓少年和 28 歲彭女以及彭夫 3 人為餐廳同事,徐姓少年明知彭女已婚,卻還和她互傳「寶貝」等曖昧簡訊。彭夫發覺有異,在去( 2017 )年 3 月 23 日報警將兩人捉姦在床。

彭夫對彭女及徐姓少年分別求償 100 萬元與 50 萬元。彭女則喊冤,說丈夫的目的只是那 100 萬元,自己根本付不出賠償金;徐姓少年與徐父也認為賠償金額太高,無力負擔。

新北地院法官認為,兩人通姦已侵害彭夫配偶權,判處彭女 3 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9 萬元,並須賠償 20 萬元;徐姓少年因未滿 20 歲,法定代理人須負起連帶責任,判徐父必須和兒子連帶賠償 10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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